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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印刷法规培训的通知


  

  

各市(州)新闻出版局、各印刷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尽快构建以“四大准入”(企业、市场、职业、岗位)为基础的新闻出版行业管理体系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5号]“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的要求,省新闻出版局决定,从2008年起,将分别对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进行法规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必要的法规培训,使全省印刷业不断创新管理思路,完善管理机制,更新管理手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规意识;提高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推动我省印刷业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又好又快发展。

  二、培训范围

  凡是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

  1、《印刷业管理条例》及其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现代印刷企业的经营管理。

  3、现代印刷业印刷技术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4、按培训内容进行考试,合格者颁发吉林省《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四、培训时间安排

  2008年5月起,以培训各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主,到年底结束。采取分片、分期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白城、松原地区5月7日—9日

  第二期:延边地区5月20日—22日

  第三期:吉林地区6月17日—19日

  第四期:四平、辽源地区7月8日—10日

  第五期:通化、白山地区8月8日—10日

  第六—八期:长春地区9月—12月

  五、几点要求

  1、请各市(州)新闻出版局按上述时限进行组织安排,提前15天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并报省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管理处。

  2、参加培训人员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3、省新闻出版局印刷管理处与省新闻出版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与各地区加强联系与合作,做好培训的各项组织工作。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600元/人(食宿费除外)。

  七、联系方式

  省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管理处(出版大厦310房间)

  联系电话:0431—85642137

  联系人:兰留喜

  省新闻出版职业技能鉴定站(东南湖大路716号)

  联系电话:0431—84625125或84610572

  联系人:仲鹏举唐蕾

  吉林省新闻出版局

  2008年4月7日

  后复:附件1

(责任编辑: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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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4-22 12:33 字体显示:
  发 布 人:新闻出版局 附  件:I:\附件11.doc 打 印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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